循法律途径解决“租地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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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8日05:19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川百汇”负责人昨就本报报道作出回应 循法律途径解决“租地纠纷” 【本报讯】(记者陈震)4月4日,本报以《深业物流国有资产面临被强占》为题,报道了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业物流”)就“清水河一路15号清四露天货运市场”问题反映的情况。昨日,事件的另一方深圳川百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百汇”)负责人周斌约见本报记者,就报道作出回应:他称“川百汇”与“冠丰华”毫无关系,“川百汇”将遵循法律途径解决与深业物流的“租地纠纷”。 据周斌称,他确实曾在“冠丰华”工作过,但去年1月就已经离开了该公司,并再没有发生往来。“川百汇”与“冠丰华”也毫无关系。就“深业物流”关于“川百汇”强占清四露天货运市场的说法,他表示,这一纠纷纯属两个公司的经济纠纷,清四露天货运市场以前是一块空地,“川百汇”租赁后,投资了数百万将其建成市场,整个市场筹建就用了一年,刚刚进入收益阶段,“深业物流”就要将它收回,那么,“川百汇”的损失谁来负责?他表示,“川百汇”将遵循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一问题。 作者:记者陈震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