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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婚检是公民基本义务(编余短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8日07:13 人民网-人民日报

  亦欣

  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各地新婚夫妇主动接受婚检的人数越来越少,不少医院的婚检门诊因为门可罗雀只得改换门庭。

  婚检虽然不再是婚姻登记的必要条件,但是双方的身体状况、一些隐性的遗传性疾病、是否患有暂不宜生育的疾病等都可以通过婚检得知。掌握了这些情况,就能够得到医生专业性的指导,及时进行针对性的治疗,避免出生缺陷的发生。可见,婚检对新婚夫妇虽然可以自由选择,却并不是一件可有可无的事。小处着眼关乎后代的健康、家庭的幸福;大处着眼关乎人口素质的提高。所以,作为一个对自己、对社会负责任的公民,自觉婚检不仅仅是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之一,而且也是人人都应履行的义务。

  令人遗憾的是,放弃婚检已经成为较为普遍的现象。据专家预测,这种现象持续下去,3年后我国新生儿出生缺陷的比例可能有较大的上升。这不仅让人忧心,也让人思考———我们在享受权利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想想自己对家庭、对社会的基本义务。请相信科学,正视专家的忠告,自觉婚检。

  《人民日报》 (2004年04月08日 第十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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