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副局长强暴少女被轻判被指系典型人情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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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8日09:02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4月8日电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李玉成昨天在就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陈长春强奸受害少女被重罪轻判事件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此案被告人的亲属系法院工作人员,这是一起典型的“人情案”。 2004年3月1日,周宁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原周宁县公安局副局长陈长春犯强奸罪、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二审,于3月23日依法改判被告人陈长春有期徒刑12年。 此案的一审判决引起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两次批示,要求严肃查处。福建省高院及时查清了一审周宁县法院责任人员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并及时移送有关机关。目前,此案一审审判长已被刑事拘留。宁德市中院也在全市法院进行了通报,周宁县法院院长在通报会上作了检讨。 李玉成说,虽然此案在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时,二审及时改判,做出了公正的判决。但此案一审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说明,当前个别法官滥用审判权、枉法裁判的问题仍然存在,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和法官形象。 据李玉成介绍,今年各级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以违法审判责任追究为重点,加大了查办案件的力度,坚决查处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违法执行、拖延办案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继续重点查办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案件,严肃查办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记者崔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