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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稳妥地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8日10:22 贵州日报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社会经济结构、经济成分,社会组织形式、利益分配方式、就业方式等日趋多样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民营科技单位等正在大量涌现,与此相伴所产生的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一大批人,他们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懂市场、懂管理,代表着当今社会的先进生产力,他们诚实劳动,辛勤工作,合法经营,成为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对我国的经济、文化、社会产生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引导这些经济、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优秀分子健康成长,是党的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为此,我们要努力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把新的社会阶层中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这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新的社会阶层中,确有不少先进分子,他们中不少人来自农民、工人、学生、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以及留学归国人员等。他们大都出生在新社会,从小受到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真诚希望我们党的改革开放的政策不变,希望国家长治久安,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并能积极参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他们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注重自身的社会形象,具有较高的爱国热情,愿意为振兴中华作出自己的贡献。其中一些人政治上要求进步,积极靠拢党组织,愿意为党的纲领和路线而奋斗,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作出了成绩。能否自觉地为实现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是否符合党员条件,是吸收新党员的主要标准。把他们中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入党,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

  党的质量是党的生命,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坚持党员标准,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是发展党员工作的永恒主题。对于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人员要求入党,党组织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坚持标准,确保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履行入党手续,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把符合党员条件且经过长期考验的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并通过党的这个大熔炉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觉悟。

  为防止那些入党动机不纯的人混进党内,我们要始终高度重视思想上入党,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对所有党员和要求入党的对象,都要教育他们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树立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观念,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解决思想上入党的问题。发展那些掌握一定生产资料、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的成员入党,尤其要注意把握其思想政治状况,特别是在他们的就业方式、生活方式、思想观念呈多样化、复杂化的新形势下,一定要教育他们不仅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还要教育他们增强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绝不能凭借经济实力和社会关系干预党的工作和行政工作。要始终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及时将那些丧失党员条件的开除出党,保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在不断壮大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员队伍的同时,要通过建立组织,选派党的工作指导员等多种渠道,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领导,引导企业员工向党组织靠拢,积极追求政治上的进步,确保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为此,一是要加强私营企业的党员、股东党员、党员外商代理等特殊群体党员的教育管理。这部分党员手中都握有一定的资本,他们的工作也有一定的特殊性,如何处理好自身利益与党的利益的关系就显得十分重要。要教育他们时刻想着自己的党员身份,不能干与党员身份不相符的事,更不能干违反党纪国法的事。二是要在发展私营业主入党的问题上统一认识。私营企业主在推动非公有经济发展,带动社会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一支非常活跃的力量。有一种观点认为,若吸收私营企业主加入党组织,就有一个他们代表谁的利益这个非常原则的问题。对此,要有一个辩证的认识,不能简单地把有无财产、财产有多少当作判断他们在政治上先进或落后的标准,而应该主要看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看他们的财产是怎样来的,以及对财产怎样支配和使用,看他们以自己的劳动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作的贡献。当然,必须教育全体党员(自然也包括入党的私营企业主)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在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前列,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主心骨”。

  作者:李勇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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