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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大律师廖长城:释法无碍“港人治港”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8日11:07 人民网

  人民网香港4月8日电香港特区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廖长城表示,香港政治制度的建立关乎中央主权,而是否启动政制改革,主导权从来都在中央。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正是解释这一事实,不存在“无中生有”或“权收中央”的问题。他还指出,释法不会影响“港人治港”。

  廖长城在接受香港媒体采访时指出,香港的高度自治是由中央授权下的自治,有些有授权,有些并没有授权。香港未来政制发展关乎“一国两制”的方针,关乎基本法是否能够全面、正确地理解和贯彻,关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更必须照顾香港各阶层利益和均衡参与,确保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人大这次进行释法的范围,并非中央授权下的香港高度自治范围内的权力,因此,释法正确体现了“一国两制”精神,不会影响“港人治港”。

  廖长城援引多条宪法条文加以解释说,香港特区是根据宪法第31条成立的,在宪法第62条第13段,也写明全国人大的权力之一是决定特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宪法第67条第4项则指明全国人大有解释法律的权力,基本法属全国性法律。因此,人大释法绝对符合法治精神。再看基本法,从总则第1条、第2条,到第二章中央和特区关系的第12条,都清晰表明了香港的法律地位是由中央授权。所以,现在人大常委会行使权力,完全无可厚非。

  廖长城最后说,人大释法谈的是法律程序问题,现在有了权威性的解释,避免了港人对条文“各自各理解”,奠定了日后政制讨论的基础。(林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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