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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峡市一宗土地纠纷的背后(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8日15:51 人民网
  周志忠 马华
一条土坝阻挡了一个看上去是蓝白色的“湖泊”
  编者按:国家《土地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

  这一条的第二款还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开发者的合法权益。”

  开发者的合法权益靠国家来保护!青铜峡市土地局是代表国家在几年前向开发户颁发了土地开发使用证的,但这又是一个不明不白的一个土地使用证。几年后,因对这一土地证的理解解释发生歧意,又是土地局带着推土机开进已经开垦出的土地,受损害的一方是对荒地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眼见就要有所收获的农民。代表国家的青铜峡市土地局没能保护开发者的利益。

  记者在调查青峡镇土地流转纠纷时发现,这个镇的镇政府把近250亩地出让给了树脂厂用作排污。实际上,树脂厂排污所占的地已还远远不止250亩,况且树脂厂排出的污染物电石泥对当地农作物和养殖牲口已经产生了严重影响。

  问题在于,发展经济难道必须付出耕地大肆被占和环境被污染的代价?我们何时能够走出这个怪圈?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20多年前波及全国的改革浪潮就是安徽几个农民从土地承包权上开始掀起的。

  青铜峡市这场土地纠纷发生在那场轰轰烈烈改革的20几年后。这一事件所涉及的当事人有四方。

  殷红,一个早年靠运输业起家的中年男人,是这一土地纠纷的当事人一方。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青铜峡镇,这一土地纠纷的另一方。

  其他两个当事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土地局(现已更名为“青铜峡市国土资源局”)、和青铜峡树脂厂。

  祸起箫墙

  这一天,殷红承包的土地里突然出现了平整土地的拖拉机……

  两年前的春天,殷红站在自家承包的百余亩田地里,望着春意盎然的地里钻出的绿苗,他满心喜悦地憧憬着未来,因为这片土地上承载着他一家人4年的辛勤劳作和希望。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推土机开进了他的田地里,土地上刚刚长出的绿苗被粗暴地推掉了。殷红开始还在想,是不是谁弄错了,如果错了,一切还可重新开始。可随着事态的发展,殷红才渐渐明白,“推地”只是“毁灭”性打击的前奏,激烈冲突随之而来。

  这片土地共133亩,殷红清楚地记得,这是1998年初青铜峡镇号召开发荒山时,自己经过多次勘察,经时任青铜峡镇镇长马宝生同意后承包的。这片土地当时是荒山,靠近东干渠南的五大台,当时有11个山头。青铜峡市土地局为殷红看好的这片地划了范围。在此后青铜峡市土地局与殷红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写明:青铜峡市土地局出让给殷红的地块位于青铜峡镇五大台,面积133亩,土地使用权限为三十年,自1998年7月20日至2028年7月20日。

  拿到了这份可以让人放开手脚来干的土地出让合同,殷红开始组织人力、物力对这片荒山进行大规模开发。

  为了开发这片荒山,殷红在东干渠旁盖了一间不足30平方米的小房,一家人窝居于此,一住就是四年。四年里,殷红一家人拿出所有的积蓄,投入了约30多万元,先后雇了十几台推土机,硬是把11个山头推平,筑起近10米高、582米长、水泥板砌护的一级扬水,为了把开发地与东干渠旁的道路接上,殷红一家人又在一级扬水旁垫起了一个高4米、宽4米、长1000米的农用路。殷红在开发的土地上栽了树,种了庄稼。经过几年努力,一个有着田、路、渠、水、林的农林体系逐渐形成。

  就在这时,在没有得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几台推土机在殷红开发的地里将要收获的庄稼悉数毁掉。

  有人告诉殷红,青铜峡树脂厂征了这片地,这里要建一个拦污坝。

  殷红夫妇一下懵了,不能眼看着长出新苗的土地毁于一旦。他奔跑着回家拿来自己的土地证,告诉来推土的人:这块地是合法开发的,是属于我的。当时一起来“执行公务”的穿警服的人看到殷红出示的相关土地手续后,不再阻止殷红夫妇拦挡推土机的行为,坐到了一边。

  殷红夫妇想,可能是谁弄错了,他们怎么也没想到,事情远比想像的要复杂。

  镇政府出面签订的合同表明,殷红“部分土地等于非法开采”

  推土机风波之后的2002年5月,殷红夫妇又在地里种上了葵花和糜子。9月,眼看着葵花和糜子丰收在望,推土机在青铜峡树脂厂、青铜峡市土地局等单位30多人的配合下,再次开进了那片土地。青铜峡土地局的人这次告诉殷红,他的部分土地属于“非法开垦”。

  殷红没有能够再次阻挡住推土机。葵花和糜子被推土机推平,果实落了一地。殷红同来推土地的人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在冲突中,殷红的右手虎口被撕裂。

  时间一晃过去了两年。2004年2月13日,一个风卷黄沙四起的日子,记者在殷红的指引下来到了那片曾经给予他无限希望的土地上。如今,这里遍地是白色垃圾,到处是推土机碾过和挖过的痕迹。一条土坝阻挡了一个看上去是蓝白色的“湖泊”,殷红说,就是为了建这个拦污坝,自己开垦的133亩荒地中的73亩地被占毁。

  在讲述的过程中,殷红无助地来回奔跑在拦污坝与自己剩下的土地上,眼里噙着泪水,每个让他驻足停留的地方,殷红都能讲出一段故事。在一个小渠旁,殷红从土里拎起一件已经变成布条的衬衣告诉记者,在2002年9月那场保卫自己土地的“战斗”中,他被几个人围着拳打脚踢,在纠缠中,他的衬衣被扯烂,右手被撕裂,流出的鲜血染红了这件白色的衬衣。

  一个手里拿着镇政府颁发的土地证的开发户,为什么开发的土地会变成“非法开垦”?

  记者在随后进行的调查采访中得知,这其中有着青铜峡镇政府与青铜峡树脂厂关于土地使用权的一纸协议。

  2000年10月起,完成改制的青铜峡树脂厂有限责任公司成了青铜峡市利税大户,现在人们看到的东干渠以南大面积的蓝白色“湖泊”就是树脂厂排出的工业废弃物电石泥形成的。这片土地原是上个世纪70年代由青山实验机厂、青铜峡镇政府等开发的果园,这片果园经过承种户、开发户的综合开发后变成一片肥沃的土地。但这片果园没能逃脱被青铜峡市树脂厂征得并用作排污的命运。

  青铜峡镇人民政府与青铜峡树脂厂在2001年5月8日还签订有一份协议,上面写明,树脂厂因为扩大生产规模而新建电石渣堆放场需要征用青铜峡镇东干渠以南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就是这份合同,改变了殷红所承包开发土地的命运。这是因为殷红开发的133亩土地中部分土地作为国有荒地被划进树脂厂征地的范围。该协议对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也做了约定,树脂厂占耕地139亩,每亩补偿4000元;新开发土地53.8亩,每亩补偿500元,国有荒地52亩,所占土地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5.816万元。

  青铜峡树脂厂正是因为有了这份与政府签订的合同,才开始其扩建排污场地的工程,才在与殷红发生冲突时敢于强行用推土机推掉殷红开发的土地。

  “貌似神离”的地形图

  一边是殷红拿着开发这片土地的“土地证”,一边是企业捏着征用这片土地的“合同书”。在这场“土地战”中,双方都说自己有理有据。那么,究竟谁的“证件”有效?

  记者采访了最初为殷红拉地的青铜峡镇干部贾湘宜后获知,1998年,由青铜峡镇原镇长马宝生牵头为殷红划定的133亩土地经原青铜峡土地所所长贾湘宜等勘测定位后,为了今后不引起纠纷,镇土地所的干部不但同殷红一起用文字写明了殷红开发土地的四至(相邻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名称以及与之为界的永久性显著地物的名称和相关距离),而且还一起为划好的土地上打了桩,以便今后确认。

  从贾湘宜当时上报给青铜峡市土地局的殷红开发地的四至平面图可以看出:现在被树脂厂占毁的73亩土地都在平面图内。贾湘宜在记者采访时对这一点做了肯定回答,而且在2001年1月2日《殷红青铜峡市青铜峡镇五大台农业种植用途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价格评估》报告的土地登记状况中,这一点也可被证明。

  按照相关规定,在批准使用土地时,土地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就已对宗地确权,并有标注明确四至的平面图说明。记者为此专门采访了青铜峡镇上的干部与青铜峡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他们都十分肯定地讲:土地证上绝对有明确四至说明,但记者翻看殷红的土地证时,压根就没有他们所说的“明确四至说明”。至于殷红的土地证上为什么会没有明确的四至说明,记者采访的几个部门对此都避而不谈。

  其实殷红在开发土地的初期,青铜峡土地局曾经给他核发了一个33亩地的土地证,在这个土地证上,33亩地的四至都有明确的界定。殷红后来登记的133亩地,是在原33亩地的基础上扩展所得,133亩地的东、北两至因为与另外两个开发户的土地相接在一起而保持不变,虽然青铜峡市土地局后来给殷红核发的133亩地的土地使用证上没有明确的四至说明,但是殷红开发的133亩地的东、北两至已确定却是不争的事实。(后来殷红与树脂厂关于土地的纠纷就出现在133亩地的东、北两至。)

  但青铜峡市土地局还有另外一个关于殷红开发土地的“地形图”,这个“地形图”与贾湘宜提供给土地局的地形图外观颇为相似,不同的是土地局的这个“地形图”与原来的那个地形图相比,殷红所开发的土地位置整体上向西、向南移了。

  青铜峡市土地局“依据用地的批准文件和图件资料,多次对殷红批准用地的界限进行了现场勘测和核实”(青铜峡国土资源局于2003年8月8日《关于青铜峡镇殷红开发土地的调查报告》),绘制了一份新“地形图”。这个“地形图”成为青铜峡市土地局[2003]21号文件“未按批准的位置开发土地”内容的“依据”,也由此得出殷红“非法开垦”的结论。

  关于这份新制的“地形图”的实地理解,吴忠日报记者张玲在五大台宗地现场采访时,青铜峡市土地局工作人员给她做了现场“指出”,他的现场“指出”明确了殷红应该开发的土地范围。“指出”同新“地形图”一样,把殷红的宗地地至整体向西、向南平移,移的结果是:改变了原来确定的东、北两至,否定了原来33亩地的四至,这样一来殷红开发的地只有8.5亩被占毁,其它的64.5亩地是“国有荒地”,是殷红“非法开垦”的地。

  四年一把辛酸泪

  殷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依照土地局这份‘地形图’中确定的土地范围来看,原来划给我开发了四年的地不是我的,而那些还没有开发的荒山却变成了我的。”“当初,是土地局和青铜峡镇的干部给我划定的土地四至,我依据此进行开发投入。如果不是土地局和青铜峡镇政府给我划定范围,我敢随便乱开吗?打死我都不敢,因为投入土地开发的资金都是我辛辛苦苦挣来的,有些还是向他人借的,别人不疼我的钱,我自己还能不疼吗?退一万步说,即使我开错了,那么青铜峡镇的干部以及青铜峡市土地局的相关人员为什么在我开发土地的四年中一直就没有向我提出这个问题?他们可是经常来五大台荒山划地的。”

  “青铜峡市土地局拿着那份地形图,坚持说我‘非法开垦’,坚持说青铜峡树脂厂电石泥场仅占用了我批准使用权范围内平整的8.5亩地,只想给我5525元(每亩650元)的经济赔偿打发我,我坚决不同意。”

  青铜峡市有关部门依据这个新“地形图”,把殷红开发的土地通过“合法程序”征给了青铜峡树脂厂。

  看着这样的决定,殷红不明白,拿着政府颁发的土地证,为什么得不到政府的支持?“当年我想开发荒山的想法是不是错了?”

  土地毁了,希望破灭了,殷红一家人在债务的压迫下,不得不将自家仅有的11间砖房以5000元卖掉。如今,殷红一家人租住在一个阴冷黑暗的小房子里,全家人的生活仅靠殷红妻子卖菜来维持。

  记者在青铜峡镇采访时随机问了几个人,他们都说:以前,殷红是个有钱人……
  殷红说,就是为了建这个拦污坝,自己开垦的133亩荒地中的73亩地被占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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