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黑公安副局长 一审被判四年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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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9日08:0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据新华社沈阳4月8日电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8日对盘锦市一起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作出一审判决,多达34人的犯罪分子分别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至死刑。其中,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区分局原副局长刘晓明因犯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 作为一名公安分局的副局长,今年42岁的刘晓明,公然包庇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首要分子的弟弟刘晓军,使自己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2000年9月,刘晓军等人到丹东走私汽车时,被当地警方抓获,查扣走私车款100余万元及车牌照三副。刘晓明明知道刘晓军被扣的是走私车款,仍前往疏通,并取回了走私车款及三副车牌照。2000年五六月份至年末,刘晓军、刘军伙同他人在盘锦大酒店开设游戏厅,利用赌博游戏机设赌牟利,在这期间刘军获利30万元。刘军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和赌博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刘晓军被判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