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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举报奖励不设上限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0日01:33 京华时报

  作者: 窦楠来源:

  本报讯(记者窦楠)昨天,朝阳区在全市率先出台并下发一项新的计划生育管理规定,该规定更为细化责任管理和强调人性化。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区政府一次性补贴10000元;举报超生属实,至少奖励200元。

  朝阳区为切实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制工作,鼓励知情群众举报超生情况,让全区居民与区政府共同来监督计划生育工作。凡群众举报违反《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的人员情况属实,由所在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地区办事处)视具体情况,给予举报人不低于2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举报人的奖励不定上限,各街乡可根据本地区情况来进行不同额度奖励。

  朝阳区的新计生法规规定,如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的,区人民政府给予每人1万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朝阳区对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认定,按照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局确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新规定中,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所在街乡的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朝阳区各街乡对流动人口的计生工作要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本地区要配备不少于1名的专职工作人员或协管人员,专门负责流动人口的计生工作,实行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服务、同管理、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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