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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规范律师会见在押犯形式 一律在监狱内进行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0日07:0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北京消息 司法部日前出台《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暂行规定》,详细规定了律师在会见监狱在押罪犯时应遵守的规则。

  按照此规定,今后律师会见在押罪犯,一律在监狱内的会见场所进行,一般由两名律师参加,也可由一名律师带一名律师辅助人员参加。律师要向监狱出示授权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会见在押犯的信函。

  律师会见在押罪犯时,不得传递违禁品,未经监狱和在押罪犯同意不得对会见进行录音、录像和拍照。

  另外,对于涉及国家秘密或者重大、复杂案件的在押罪犯,由监狱作出是否批准会见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监狱要在两天内安排会见。Y(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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