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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驾照何关急救事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0日09:58 信息时报

  因为“机动车驾驶员易碰到各种与人生命有关的危急情况”,一省份红十字会决定将驾驶员作为第一个行业救护培训对象,从5月份起,该省机动车驾驶员在领取驾驶执照之前,必须先获取省红十字会颁发的初级急救合格证。

  也许,该省红十字会此举的目的在于普及急救知识以维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其初衷不可谓不好。但是笔者以为,硬将会急救与拿驾照“捆绑”在一起的做法,值得商榷。

  首先,尽管我国早就有“艺多不压身”之说,但是对机动车驾驶员而言,最根本的还是要有熟练、高超的驾驶技术。对于驾驶技术不精的驾驶员而言,即使他的急救水平再高,也没有多大的意义。因为一旦发生两车相撞、甚至坠崖等恶性交通事故,驾驶员往往自身难保。在此情形下寄希望于驾驶员“救人”,岂不是痴人说梦?

  退一步讲,就是发生机动车撞行人这样不会危及驾驶员的交通事故,懂得急救方法的驾驶员也未必能“派上用场”。且不说交通肇事后驾驶员普遍被恐惧、紧张的情绪所笼罩而“无暇”顾及救人,就是心理素质好的人,能在肇事后还能保持冷静的头脑,也未必肯停车救人。近年来,交通肇事逃逸、甚至存心倒车将未撞死的伤员再碾死的恶性事件,我们还见识得少吗?

  其次,红十字会只是一个协会而不是行政机关,根本没有干涉驾校向合格学员发驾驶证的权力。但从其十足的“底气”可以推断出,它一定是得到了该省卫生厅、公安厅等行政机关的授权。去年底以来,为推进行业协会与政府完全脱钩,革除行业协会充当“二政府”的弊端,塑造“服务型政府”,国家采取了断掉政府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之间的隶属关系、经济联系等措施,并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由于此举触及了一些部门的既得利益,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门与行业协会仍然“藕断丝连”,继续通过行业协会变着法儿捞钱,“拿驾照必须会急救”就有此种嫌疑。

  我倾向于认为,红十字会如果真心想普及急救知识,就应该坚持自愿参加培训的原则,如果收费合理,应该有一定的市场。这样,尽管利润可能比预期的要少得多,但绝对合法。 瞿玉杰(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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