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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计生条例15日实施生育二胎适用人群扩大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2日02:18 华夏时报

  ;本报讯据《文汇报》11日报道,经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于今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

  新《条例》调整了3种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适用人群,由过去仅适用于农业人口扩大到非农业人口,增加了4种再婚夫妻再生育的规定,同时取消了原《条例》中允许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应当有4年生育间隔的规定,并增加了人口出生预报制度。

  新《条例》规定一方为本市户籍、另一方为外地户籍的夫妻,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选择适用本市生育政策之规定,改变了原《条例》以女方户籍地为准的规定。

  新《条例》将过去累积合计子女数的认定方法调整为按本人实际生育(包括收养)且存活子女数计算。(陈青)原作者:来 源: 华夏时报共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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