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代理服务费降低 最高服务费率降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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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3日08:41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谭亦芳 通讯员/蓝岚)4月15日起,广州药品招标代理服务降低收费标准,其中,招标代理最高服务费费率降低22.7%。这是笔者昨日从广州市物价局获悉的。 据悉,为减轻企业负担,促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健康发展,省物价局依据《国家计委关于药品招标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于日前制定了《关于降低药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广州市物价局规定,4月15日起开始施行此通知。 调整后的招标代理最高服务费费率,具体费率比2002年公布的费率降低了22.7%。其中,单个中标企业同一品种的实际采购总金额在100万元以下,招标代理最高服务费费率由0.66%降为0.51%,实际总金额在100万元—500万元,招标代理最高服务费费率由0.55%降为0.34%。按要求,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公布的具体服务费率为最高费率,代理机构可降低但不得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