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涉嫌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原民政局局长黄亦辉被提起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3日08:41 南方日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甘雪明 通讯员/周俊峰 付卓)笔者从市检察院了解到,原民政局局长黄亦辉已于4月9日被依法提起公诉,移送市中级人民法院进入审判程序。黄亦辉因涉嫌受贿,于2003年7月1日由盐田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9月30日被刑事拘留,10月13日,由市检察院决定逮捕。

  公诉人称,被告人黄亦辉在任深圳市公路局局长和深圳市民政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在案件侦查阶段,侦查人员在黄亦辉的三个窝赃点搜查出了大量钱款,将其现有资产扣除黄亦辉及其妻子正常收入和受贿所得,仍有巨额财产黄亦辉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据此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黄亦辉提起国家公诉。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