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四害”药放倒四“蛀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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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3日08:59 金羊网-新快报 |
新快报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徐进 通讯员 何正华 原广州市爱卫办主任等4人做发财梦竟然做到了除“四害”药上,结果他们集体涉嫌受贿47万多元。日前,其中二人分别被越秀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据了解,这是一起串案,原市爱卫办共有4名领导“落水”。其中,原广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远浩涉嫌在采购“除四害”药械过程中受贿23.8万元,此案仍在审理中。而原市爱卫办副主任邬烈常和原广州市爱国卫生服务中心(爱卫办下属机构,下称服务中心)副经理欧桂池,日前已分别被判刑。 法院审理后查明,1998年至2003年间,在原市爱卫办采购“除四害”药品和器械过程中,邬烈常多次收受供货商以“过节”的名义贿送的钱财6.3万元。 2002年4月,原市爱卫办委托某公司承办采购“除四害”药械的洽谈会,该洽谈会使承办公司获得收益,事后,邬烈常收受了该承办公司的“感谢费”1万元。 2003年7月,邬烈常还收受另一供货商贿送的现金8000元。 关于欧桂池的受贿事实,越秀区法院审理后查明,1997年4月至2000年3月间,欧桂池利用职务便利,在原市爱卫办和服务中心向某化学实业有限公司购买除“四害”药物的过程中,多次收受该公司经理的贿赂9万余元。 2003年9月28日,邬烈常和欧桂池前往检察机关投案自首,并退出赃款。日前,越秀区法院以受贿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实习生 蕥嬉/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