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0年,广东约有830万农村人口到城镇生活就业 全省城镇化将达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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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3日09:15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南方日报记者陈韩晖 邓红辉)记者昨日最新获悉,省委、省政府已于近日正式印发《广东省城镇化发展纲要》(简称《纲要》)和《关于推进城镇化的若干政策意见》,规划广东城镇化发展蓝图,明确提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方向,并创新突破户籍、土地、财税、融资等一系列相关政策,消除推进城镇化的体制障碍。 《纲要》在发展目标与其主要指标的选取上,首次提出了城镇化水平的发展目标和本省农村人口转移的目标,按“五普”统计口径,2010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达65%左右,其中珠江三角洲城镇群达80%左右。到2010年,本省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生活就业约830万人。2010年全省GDP超过2万亿元。 《纲要》提出以广州、深圳两大中心城市为龙头,以珠江三角洲城镇群、东西两翼城镇密集区、粤北城镇点轴发展区为主要聚集区域,以珠江三角洲中部(广州、佛山)、东岸(深圳、东莞、惠州)、西岸(珠海、中山、江门)都市圈和东翼潮汕都市圈、西翼湛茂都市圈、北部山区韶关都市圈等六大都市圈为核心,各级中心城市和中心镇为增长极,交通运输主干线为依托轴,全面强化城镇集聚与辐射能力,形成中心集聚、轴线拓展的集约发展态势。走大中小城市与中心镇协调发展的有广东特色的城镇化道路。 为营造城镇化发展的政策环境,《关于推进城镇化的若干政策意见》同时出台,提出了加强城镇化工作的领导、完善城乡规划体系、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财税管理体制、建立投融资新体制、加强环境治理和保护以及推进行政区划调整等保障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