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联络官亮相做桥梁 中日警方合作正趋具体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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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3日10:36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4月13日电据日本《中文导报》报道,自2003年11月11日,中国公安部派遣警务联络官进驻中国大使馆以来,中日在联合打击跨国犯罪、扼制重案大案发生方面,取得了更便捷的联系,更紧密的配合。作为首任中国驻日警务联络官,陈三虎和牛海峰2人来日近5个月,不仅完成了警务人员向外交官的角色转换,更为中日联手侦破福冈杀人案发挥了有益的联络沟通作用。 4月2日下午,陈三虎、牛海峰2人与《中文导报》等华文媒体进行了交流,介绍了警务联络官这一制度的来龙去脉及工作重点。 据陈三虎介绍,中国公安部向驻外使馆派驻警务联络官,始于90年代末期。全球化进程使得犯罪国际化趋势越来越强,比如某些绑架案发生在美国、勒索在中国、交钱在香港,最后罪犯逃往第四地等案件时有发生。为了打破地域限制,加强警务工作的跨国合作,中国开始设立警务联络官,主要目的是强化打击国际化犯罪、智能犯罪、暴力犯罪和集团犯罪。中国最早在美国设立了禁毒联络官,负责美国联邦缉毒署与中国国家缉毒局之间的联络工作。中国也向土耳其、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派驻了警务联络官,向泰国派驻了禁毒联络官。今后,中国还拟向俄罗斯、加拿大、英国、法国等派驻警务联络官。 报道指出,中国向驻日大使馆派驻警务联络官,显示了对日本的重视。首批警务官来日后,他们的身份属于外交官,其工作重点是在大使馆和公安部的领导下,与日本的法务省、警察厅、海上保安厅等部门进行沟通联络。警务联络官不能直接参与在日办案,但他们的桥梁作用对于中日警方合作是明显的。 陈三虎和牛海峰是由中国公安部外事局派遣的。警务联络官属外交官身份,不直接参与办案,但他们是中日警方联络的最直接渠道。过去,中日警方联络主要通过司法共助的外交渠道和国际刑警渠道,现在有了第三条辅助渠道,使两国警方交流更畅通。警务联络官是一项长期制度,将对在日华人社会的守法随俗、安居乐业产生积极影响。(记者杨文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