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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乘客”出庭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3日10:49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车辆到达目的地后,仍不肯下车,当别人叫他下车时,竟持凶器将他人杀死。4月12日,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对一名“恐怖乘客”进行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1月15日11时许,被告人张绍国在贵新高等级公路独山入口处拦下一辆大巴欲往都匀。由于该大巴是从独山开往贵阳,售票员开始并不愿意搭载张绍国,在张的一再要求下,售票员童庆海与张讲好:“只能在都匀高速路口下车”。张表示同意。

  当车行至都匀高速路南站匝道口时,售票员童庆海便叫张下车,张却不肯,坚持要把他送到都匀街上,为此二人发生争执。已经在此先下车的童庆明(系童庆海之兄)返回车上,帮助童庆海一道叫张下车,突然,张掏出随身携带的一把剔骨刀朝童庆明的脖子和背部各刺了一刀,将童庆明的心脏、肺脏刺破,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4月12日的庭审中,公诉人问张绍国“为什么到达事先说好的匝道口时,你不下车”,张绍国回答:“我不想和其他人一道下车,因为我怕有人会伤害我。”公诉人问张:“你杀人时你是怎么想的?”张说:“我在车上看到售票员和驾驶员在说话,我心慌,我担心被害。我在杀人时,我只想‘你们不要伤害我’。”公诉人问:“售票员和驾驶员说什么你知道吗?”张回答“我不知道。但我觉得有人要害我。随身携带凶器,就是为了防身”。

  据悉:案发前,张绍国没有精神疾病。法院将择期宣判此案。

  (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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