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指打工仔遭辞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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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3日11:19 武汉晚报 |
武汉晚报群工部: 我是一名来自安徽舒城的打工者。去年7月,我在东西湖一家公司打工时,右手4根手指被轧断。公司不仅不给予合理补偿,还将我辞退。 去年3月,我在东西湖吴家山“德必隆”降解塑料公司门口看到招工广告,就到该厂打工。去年7月17日凌晨3时许,我正在向机器中喂料时,右手突然被塑料薄膜卷进机口,一时间血肉模糊,4根手指当场被绞断。 事发后,公司负责人陈春华的弟弟和同事把我送到同济医院包扎,没让住院,当天就回到厂里,一个半月后就重新回到工作岗位。此后,我多次找陈老板要求协商解决伤残赔偿,但直到今年春节前不久,他才答应给我2000块钱。对此我断然拒绝。 我是在工作时受伤的,应该算作工伤,机器在使用时根本不顺手,喂料口漏斗太深,存在安全隐患。我今年34岁,尚未成家。现在手又残了,赔这么点钱公平吗?我提出公司应赔偿6万元钱。不料老板不仅没答应,还限我今年3月中旬离厂。请记者同志为我们打工者讨个公道! 周泽宝 2004年4月5日记者调查 昨日下午,“德必隆”公司负责人陈春华告诉记者,周泽宝受伤以后,公司对他“非常好”,不仅支付了全部医药费,而且大半年来每月发放全额工资。 之所以至今都未给予补偿,主要原因在于周泽宝要价太高。现在,该纠纷已进入仲裁程序,他会按正常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市劳动局有关人士认为,对用工单位而言,打工者总是处于弱势。对于因工引起的伤残事故,用人单位除了支付必要的医药费和治疗期间全额工资外,还有责任和义务向劳动部门申请伤残鉴定,并依据鉴定结果协商补偿事宜。事故发生后,把打工者拒之门外,不仅从道义上说不过去,也不是成功企业的明智之举。本报记者齐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