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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齐声谴责歹毒丈夫律师:王女士的丈夫已涉嫌故意伤害和虐待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5日09:55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结婚近20年,无数次遭丈夫毒打。都匀市王女士的遭遇经本报报道后,在都匀市市民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市民们纷纷谴责狠毒丈夫,同时,都匀市律师界也表示将为王女士提供法律援助。

  4月14日,在匀城街头记者拿着当天的报道随机采访了一位姓林的女同志。林愤怒地说:“这样的男人太可恨了。”这时,一个过路的中年男子插话说:“用烟头来烫自己的老婆,简直是变态了。”一位老师说:“王女士所遭遇的家庭暴力是一种较普遍的社会现象。妇联、公安等相关部门应加大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力度。”

  黔南州妇联维权部的一位工作人员说:“近两年来,黔南州家庭暴力的投诉出现增长趋势,而且手段较为恶劣、残忍。实施家庭暴力的大部分为4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这些人经济上较独立,但在生活上却不太检点,多数人经常因为男女关系发生家庭纠纷,进而引发家庭暴力。”针对王女士的遭遇,这位工作人员说:“王女士很可怜,也很可悲,她的一忍再忍,纵容了丈夫的行为。在被打后,她应该及时向丈夫所在单位或家庭所在的居委会或者妇联反映,同时更要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黔南州桥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被害人丈夫的行为已触犯法律。王女士经公安部门鉴定为轻伤,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其丈夫的行为可以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综上所述,王女士丈夫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王女士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也可以直接向警方报案。”陈律师同时表示,可以向王女士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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