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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陈颖室内装修甲醛超标获赔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5日10:44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1998年陈颖先生购买了北京昌平八仙别墅小区的一套住宅,随后以9万5千元的总价请北京工美天成装饰公司进行装修,工程竣工入住后,陈先生感觉室内气味刺鼻,咽痛咳嗽,辣眼流泪,无法居住。在采用工美天成公司的“开窗通风,天天住人,以人气来抵消装修气味,用桔子皮、大蒜来处理”等措施几个月后,陈先生咽疾反而加剧。

  陈先生怒而投诉,检测得知“乃游离甲醛超标25倍所致”,后通过互联网和向专家咨询:空气中甲醛超标对人体危害非常严重,且损害具有“长期性、潜伏性、隐蔽性”;轻则刺激人的眼睛,皮肤和呼吸系统,重则会引起鼻腔癌、咽喉癌、肺癌和消化系统癌!

  2001年6月19日,北京昌平区人民法院宣判由工美天成装饰公司赔偿陈颖先生损失费、检测费、医疗费8万9千元,并限定在十日内清除装饰污染。

  国内首例装修污染案尘埃落定后,相关专家提出,在装修中和装修后清除装修污染,特别是甲醛污染,其意义远远大于案件本身,毕竟受到伤害之后的赔偿是得不偿失的!虞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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