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饭菜原料向食客明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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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02:06 京华时报 |
作者: 张辅评来源: 本报讯(记者张辅评)为让顾客吃得放心,餐馆所有饭菜原材料的进货台账必须在显眼位置公示,以供顾客查阅,否则将被处以罚款。昨天,本市首个食品购销台账公示制度在西城月坛工商所推出。该制度将逐步在全市所有餐饮业推广。 昨天下午,记者在富瑞特酒店大堂门口看到,一个架子上放着醒目的“敬告消费者”展板,上面注明餐厅已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将米、面、油、肉、蛋、豆制品、蔬菜、调味品、酒、饮料等14类商品(原材料)登记备案,欢迎查阅监督;同时公示的还有市工商局、西城工商分局、月坛工商所三级举报电话。展板下方是6本食品购销台账货物明细表,上面明晰地登记有餐馆每批商品的名称、进货日期、品种、数量、供货单位及地址、进货价款、售货数量、日期等内容。记者注意到,前来就餐的顾客最关心的是各类酒水饮料的进货情况。 月坛工商所巡查干部王彤晖介绍,此项制度率先在他负责的辖区内12个餐馆执行,标志着台账从后台走到了前台,从以往只是用于工商部门检查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了企业自律。 市工商局消保处曹处长表示,这项制度让消费者直接了解到食品原材料的进货渠道,看着心里踏实,吃着也就放心了。这扩大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是将食品安全工作推向社区的又一举措,值得向全市餐饮企业推广。马上就访 采取四种方式监管 月坛工商所副所长李桂荣说,为确保制度切实有效,工商部门将加大检查力度及监管力度,采取各工商责任区自查、互查、工商所抽查以及监督员暗查四种方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台账登记不全的,将按规定处以200元罚款;对容易影响身体健康的动物制品,无法说清来源的,将处以1000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