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对密云“2·5”特大伤亡事故责任人作出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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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05:12 大众网-大众日报 |
北京市密云县“2·5”特大伤亡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密云县委书记夏强,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密云县委副书记、密云县县长张文,作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市委同意张文引咎辞去县长职务,同时免去其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密云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已审议同意张文辞去密云县县长职务。 对事故中涉嫌玩忽职守犯罪的2名直接责任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其他10名事故责任人也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