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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和价格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05:26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我省农民收入增加、粮食生产能力提高将有新的动力。昨日,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省政府决定2004年在全省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和价格,实行对种粮农民(含国有农场)直接补贴政策。

  会议透露,2004年,我省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数额按不少于粮食风险基金总规模的40%计算确定,约11.6亿元,亩均补贴12.3元。

  据介绍,直接补贴资金的分配,遵循“向粮食主产县倾斜、向种粮多农民倾斜”的原则,实行“省分配到市、控制到县,县核算到乡、落实到户”办法。县对乡、乡对农户的补贴资金,根据2002年税费改革时核定的计税面积和县级政府确定的补贴标准计算确定。县辖区内实行统一补贴标准。

  补贴资金的兑现办法是,以村(组)为单位张榜公布每户农民的计税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数额,经公示确认无异议后,乡镇财政所于5月15日前将《粮食补贴通知书》发到每个农户。兑现补贴资金采取直接抵顶应缴农业税的办法,由农民凭本人身份证和《粮食补贴通知书》,到乡镇财政所等额抵顶应缴纳的农业税及附加。

  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是继农村税费改革后维护农民利益的又一重大举措,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对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和发展粮食生产、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穴本报记者高亢 实习生 陈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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