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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部又批准九家境外律师所在内地执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08:4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四月十五日电 记者从司法部获悉,该部新近又批准六家外国律师事务所和三家香港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执业。

  至此,获准在中国内地执业的外国和香港律师事务所代表处已达一百七十一家,其中外国律师事务所代表处为一百二十九家,香港律师事务所代表处为四十二家。

  自一九九二年起,中国开始允许外国和港澳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处,提供境外法律服务。这是中国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中国律师业走向国际化的一项举措。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认真履行承诺,取消了外国和港澳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处的地域和数量限制,法律服务业进一步开放。

  在中国内地设立的外国和香港律师事务所代表处,能进一步加强与中国内地律师事务所对外交流与合作,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促进中国内地与各国和地区的经济贸易交往和民商事活动的开展作出贡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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