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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09:00 南方都市报 |
1 《人民日报》 对“行政不作为”下猛药 造成“行政不作为”的主要原因,是对这一现象的危害性认识不够,没有建立健全相应的法规,明确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责,而对履行职责情况缺乏监督。所以要根治这一“顽疾”,首先就有必要像哈尔滨市政府一样,把行政效能建设看作是一件事关全局发展的大事,高度重视。其次,是要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责进行明确的界定,建立完善的行政程序制度,加强内部监察和外部监督,让“行政不作为”现象无所遁形,才能确保行政机关依法“作为”。 2 新华社 不宜事事“限期完成” 如果一个企业的内外部条件具备、改制方向大体明确,当然可以制定改制的时间表。但是,企业具体情况各不相同,一定期限内能否找到合适的投资者、职工能否妥善安置等因素难以确定,强行下计划、定期限,只会给改制企业增加压力。结果要么改制方案未经充分论证,留下后遗症;要么换个牌子就算任务完成,名改实不改;还有的收购方看准国企急于求成的心态,拼命压低价格,导致国有资产缩水、贬值。 一些地方热衷于定期限、下指标,说到底还是不正确的政绩观在作怪,偏离了求真务实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抓工作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宜事事都“限期完成”。 3 《文汇报》 谁对国家遗产拥有处分权 一些地方政府往往视其辖区内的国家遗产为地方资源,视自己为当然所有者和合法代表,因而理所当然地拥有对国家遗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这正是滋长各地擅自处分国家遗产并造成遗产破坏的主要原因。 国家遗产是全民所有的财产,只有代表全国人民意志和利益的国家才是国家遗产所有权的唯一主体,并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