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表现评定”会不会出现不公正?“细化+监督”保障透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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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09:44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吕冰冰)今年南山区中考改革,除了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5门学科的考试成绩用“等级制”评分以外,“综合素质表现评定”将作为高中学校录取的另一个重要依据。在前天召开的深圳市基础教育课改工作会议上,南山区教育局局长刘晓明介绍说,“综合素质表现评定”可能出现不公正现象,教育主管部门在制定操作细则时,充分考虑了这一问题,尽量从制度上保证评价过程的公开、透明,使评估在“阳光”下操作。 据了解,“综合素质表现评定”主要包括道德素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活动、运动与健康、艺术修养5个维度,各维度下再分2—4个要素(详见本报2月26日C05版)。在改革方案中,这些素质评价已经被尽量细化,对每个评价维度都提出了具体的要素要求,贴近可操作性。“不过,评定者的主观作用肯定存在。”刘晓明说。 如何从制度上监督评定者,使评价尽量接近公正,就成为改革的“重中之重”。据介绍,南山区的中考改革方案主要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建设,力图做到评定的公开、透明。比如,参与评价的教师必须在该班任课一年以上,且能得到全班三分之二以上的学生同意;让学生参与对本班同学综合素质表现的评价,体现尊重学生原则;同时,区教育局和各个学校都成立综合素质表现评定工作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分别下设指导小组和监察小组,其中学校监察小组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学校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主要负责对评定过程的监控;区监察小组由人大代表和学校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主要负责对违规行为的调查和处理。 教育部门还开发了《南山区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定软件》,学生和教师的评价都在电脑上进行,学校可以通过电脑对评价过程中出现的不正常现象进行即时预警和监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