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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年前广州已有“禁讨令”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09:53 南方都市报

  200年前广州已有“禁讨令”

  白云障岗古村石碑记录:“番禺县正堂”判令“烂徒”不得强行行乞

  本报讯(记者王瑾 通讯员林明生 张丹莉)记者近日了解到,早在200多年前乾隆年间就已经有了“禁讨令”,不过当时的“禁讨令”是“番禺县正堂”在一场诉讼中针对聚集在障岗村中的强行行乞者而下的。这场官司和县正堂下的“禁令”被老百姓刻在碑上,这石碑至今伫立在白云区钟落潭的障岗古村里。

  障岗古村距今已有600年的历史,这块抬头写着“奉宪严禁强丐示”的石碑镶嵌在古村大门西侧的厢房墙内,有一人多高。据碑文所示,此碑立于乾隆六十年,即公元1796年。碑文大意是说,当时障岗村地处偏僻,村里的人大多数以务农为生。以黄仕景、梁亚驼为首的一帮流氓经常三五成群地聚在村里的祠堂向过往村民强行乞讨。如果村民们指责他们,他们就召集一帮“残疾烂徒”与村民“拼命”。村民告到官府,“番禺县正堂”判决:乞丐们不能聚集在祠堂内强行乞讨,更不能纠集“残疾烂徒”“强乞抢劫”。如有违抗,一律严惩。

  障岗村现任村委会主任胡龚文在村里出生长大。他听村里的老人讲,祖太公当年刚迁入障岗村不久,家族人丁单薄。有一年北方有人逃难南下,祖太公收留了他们,“给吃给住”。但这批南下难民越聚越多,看到本村男丁较少就起歹心。“祖太公一家子忍无可忍,就告到番禺县,县令就出了这一道禁讨文书,赶走这批乞丐,不准再来该村乞讨”。番禺县令下了判决后,祖太公还特意找来石匠将文书刻成石碑立在门前,作为警示牌。

  这块碑自立之日就一直在障岗古村落中央,碑文内凡是涉及到“匪徒”的姓名或其行为时,字体一律为黑色,其余则为红色字,表示爱憎分明,村里人每隔几年还要为碑文上色翻新。

  广州大学历史系副教授何薇称,障岗村民富裕而又人丁单薄是出现恶丐的原因之一;其次与障岗村处于交通要道也有关,当年的南下官道恰好有个出口就在障岗村不远的梅田,“清朝中后期,南下移民走官道肯定会经过这里,这些移民因为准备不足沦为乞丐也很正常”。

  图:

  碑文局部。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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