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岗区剥夺“一把手”财务审批“一支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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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10:26 贵州日报 |
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一律不得兼管财务,不得直接签字报销 金黔在线讯 红花岗区建立长效机制,避免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财务审批“一支笔”,预防腐败滋生,取得明显实效。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在每年的全区纪检工作会议和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上都要强调,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即党政“一把手”一律不得兼管财务,不得直接签字报销,只能明确一名副职兼管,“一把手”予以监督,违者将受到纪律处分。区委、区政府以及区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等部门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管理监督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监督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意见》等,将这一规定列为纪检监察工作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从而为监督和制约“一把手”财务审批“一支笔”的行为提供了保障。 2002年,该区成立了会计管理事业局,向全区所有一级预算单位派驻委派会计。委派会计的工资、福利及组织人事关系与派在单位完全脱钩,并定期轮岗。2003年又成立了3个会计核算中心,将全区122个行政事业单位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管理。同时,全区48个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全部实行收支两条线,使会计人员摆脱与所在部门和单位之间,尤其是与“一把手”之间的依附关系,会计工作更具相对独立,使“一把手”无法借财务审批“一支笔”贪污腐败。从2001年至今,红花岗区纪检监察部门先后立案查处了228起案件,无一起是由于“一把手”动用财务审批“一支笔”而导致的。 作者:王钧 朱世德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