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法院一副院长弄丢“案卷”弄丢“官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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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8日11:10 中国新闻网 |
安徽省宿州市一法院副院长唐某在办理两起刑事案件中,竟将卷宗丢失。有关部门日前给予唐某行政记大过处分,此前当地人大常委会已撤消其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法庭庭长和审判员职务。 经查,唐某在任法院刑事一庭庭长期间,分别于2001年8月和10月受理被告人谢某等三人利用邪教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和被告人吴某受贿罪两起刑事案件,并担任审判长,保管两案卷宗。 2003年4月初,唐升任副院长,在调整办公室后,两案卷宗遗失。由于案卷丢失,案件既不能判决,又不能放人,造成被告人超期羁押。 卷宗丢失后,这个法院党组两次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并成立了专门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同时将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了汇报。在市、区两级人大的监督下,唐某被撤消了一切领导职务。 而对那丢失卷宗的两个刑事案件,有关部门作出决定,终止审理,对被羁押的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予以监视居住,同时根据公安、检察机关的证据目录,重新补充侦查相关证据材料,最大可能地进行弥补,待证据材料补齐后抓紧恢复案件的审理。(郑齐、余育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