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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加聚会便被开除员工法庭上讨回公道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9日03:5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新华社北京4月18日专电北京市房山区一家公司以业绩未达标解聘两名员工,其理由包括:一个是因病没参加公司聚会,一个是有事没参加完聚会。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日前一审判决公司败诉,给付二员工工资和各项补偿共4万余元。

  据法院介绍,小刘和小张在大地房地产经纪公司工作两年多。2003年9月的一天,小刘上班时接到公司通知:当晚公司组织员工中秋节聚会。可是小刘正赶上身体不适,便向门店经理请了假,门店经理同意后,小刘下班回了家,没去参加聚会。过了没几天,公司就以小刘未参加集体活动为由给记了个旷工,给予警告处分,扣发当月的底薪和业绩提成共2000多元。而参加了聚会的小张,因为提早走了一会儿,也落了个同小刘一样的结果,记旷工、给处分,还被扣了4000多元。三个月后,公司又以二人的业绩评定未达到公司制定的标准为由发出了解除聘用合同的通知。

  小刘和小张到劳动部门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结果是公司支付二人被扣的工资和提成,还有经济补偿共4万多元。公司不服,到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判决公司败诉,给付二员工工资和各项补偿共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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