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诊室者可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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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02:59 京华时报 |
作者: 来源: 新华社 据新华社消息卫生部近日要求各地,重点开展对非法行医和医疗机构聘用非医务人员行医、出租科室、外包科室的治理整顿。这次专项治理,源于海口市非法行医和医疗机构违规出租科室被媒体曝光。 卫生部此次用前所未见的强硬口气表示,对未经执业注册、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人员行医的,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聘用上述人员行医或出租诊室、外包科室的医疗机构,要依法予以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纵容、庇护甚至直接参与违法活动的卫生行政人员和医疗机构负责人,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