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成立治艾专家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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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03:4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据新华社4月19日电为有效开展艾滋病病人抗病毒治疗,提高医疗质量和保障医疗安全,控制艾滋病传播和流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共同制定了《关于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管理工作的意见》。 意见规定,地市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成立艾滋病治疗专家组。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艾滋病发病率及艾滋病病人分布情况,指定传染病医院或者设有传染病区(科)的综合医院(含有条件的中医院)负责收治危重、重症机会感染、有伴发疾病或者合并症的艾滋病病人。承担艾滋病抗病毒治疗任务的医院应为艾滋病病毒检测阳性孕妇提供健康咨询、产前指导和分娩服务,做好母婴传播阻断及定期随访监测等工作。 对于承担艾滋病治疗任务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拒绝为艾滋病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或违反艾滋病诊疗规范等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