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规范农村医药市场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05:26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本报讯(通讯员涂旭光张成魁记者邹宝元)安庆市药监局近日出台并实施《安庆市农村药品、医疗器械配送中心申办设置办法》,此举将使该市农村地区特别是较偏远的山村群众用药难情况得到进一步改善。 《办法》规定,县城以下的乡镇原则上每个乡镇设一个配送中心;中心配备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具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仓储条件;从业人员需经市级以上药监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该《办法》还要求辖县(市)局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条例的规定,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配送中心加强日常监管,做好监督记录,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