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食品安全也该“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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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05:36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据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20日报道,在我省阜阳农村,从去年开始,有百余名婴儿患上了一种“大头娃娃”病,其中8名婴儿夭折。而导致这些婴儿患病甚至夺去其生命的祸首,竟是他们每天都必须食用的一种食品———奶粉。 央视进一步报道说,这些劣质奶粉的生产厂家分布在北京等地,奶粉销售地也远不止阜阳一地,流向了全国六、七个省区。劣质奶粉造成的危害有多重,相信最终会有一个说法。不管怎么说,发生在阜阳的奶粉事件,是对农村食品安全敲响的又一记响亮的警钟。 近年来,随着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力度的加大,市场监管机制的完善和群众知假识假能力的加强,城市食品市场安全度相对地提高了。相比之下,农村却成了假冒伪劣产品的“重灾区”。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假药品、假食品,种种因质量问题而酿成的灾难,常常见诸报端,展示着可怕的现实。而更为可怕的是,我们的一些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这些灾难面前总是能找到这样那样推卸责任的理由(央视记者采访时,有这方面的镜头)。 确实,农村之所以成为“重灾区”,有种种“不可抗拒因素”,诸如:农民自身对假冒伪劣产品缺乏必要的辨别和防范能力;很多农民受“价格便宜”因素的驱使,对产品质量有所忽略;农村市场点多面广,实施工商、技术监督难等等。但这并不能成为“农村食品市场安全”失管的原因。相反,应该成为我们加大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理由。 随着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进步,“问责制”已经初露端倪。对那些重大恶性事故,“问责”是必须的。而对一些“零星发生”的,但是后果同样严重的农村食品安全等事件是不是也该“问责”呢? 依笔者所见,至少有一部分“责”是该“问”的,那就是有关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履行职责方面的责任。试问,连一些外地记者都可以发现的“奶粉安全问题”,为什么那些当地部门却没有发现?为什么有关部门三番五次地组织了“检查”,而那些劣质奶粉却仍在不少商店、超市公然出售?为什么医院已经诊断出了劣质奶粉是导致“大头娃娃”病的祸首,而时隔半年之久,却没有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 群众利益无小事。各级政府必须千方百计对群众利益负责,不允许有种种失责。因此,严肃追究失责的人和事,并进而成为一种制度,乃是逐步杜绝失责题中应有之义。耕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