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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公安工作第一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07:44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本报4月19日讯(通讯员胡立强欧阳艳飞)4月13日至19日,公安部常务副部长田期玉深入长沙、湘潭、常德等地,就我省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情况进行调研,强调要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公安工作的第一标准,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田期玉指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公安机关的根本宗旨。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广大民警的宗旨教育和群众观念教育,使广大民警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把执法为民思想落实到每一个警种、每一个民警和每一个执法环节。要切实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工作。要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做起,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检查和纠正公安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坚决杜绝发生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侵害群众权益的行为。在此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继续研究、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措施。

  田期玉强调,要确保执法为民思想真正落实到实处,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公安队伍。各级公安机关要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全面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执法水平和综合作战能力,广泛、深入地开展大练兵活动,使广大公安民警全面掌握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战术,使政治、业务、体能素质全面提高。要坚持全警参与、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要继续毫不动摇地贯彻落实“五条禁令”,进一步规范民警的警容风纪和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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