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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未按承诺运行将受罚 举报者可获100元奖励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09:38 南方日报

  本报讯(南方都市报记者/方常君 通讯员/许觉辉 唐肇斌)下月起,深圳公交企业如果未按照对公众承诺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将受到处罚;交通行业社会监督员还可以进行举报,举报每人每车次可获得100元奖励。

  昨日深圳市交通局局长办公会通过了全市公交营运秩序专项整治方案,在搞好交通行业综合整治和公交车清洁专项整治的同时,全面整治公交营运秩序,使不按线行驶、不按站停靠、不按时运行的公交车无空子可钻,也使乘客免受被“卖猪仔”之苦。

  据了解,本次行动将对旅游包车从事公交线路营运或在公交站点招揽乘客等非法营运进行打击,不按核定线路运营的越线行驶行为也是重点打击对象;不按站点停靠车辆,在中间边道、人行道、路口上落客和招手即停的行为将重点查处。

  违章情节严重的企业将被行业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停业整顿,直至取消营运资格,目前将企业违章处罚与公交线路资源招投标等挂钩的“三卡四挂钩”有关规定已上报市法制局,将形成规范性文件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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