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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超载 标准统一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10:09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记者昨日从省交通厅获悉,新的超限超载车辆统一认定标准即日起实施。

  据了解,对超限超载车辆实施处罚和卸载后,要在给被处罚人的有关文书上记载车牌号、卸载前后的实载质量并加盖执法单位印章。对当日(0至24时)已被处罚或卸载、且与出示的文书记载的卸载后质量相一致的,不得重复处罚或卸载;已被公路管理或公安交管部门任何一个部门查处的,另一部门不得重复查处;已被一个省(区、市)执法部门查处的,另一省(区、市)不得重复查处。交通、公安两部门在同一场地协作配合开展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以交通部门为主认定和纠正。

  (廖秋 李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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