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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率应付代表建议要究责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10:28 南方都市报

  草率应付代表建议要究责

  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细则出台,五种情形要按规定处理

  本报讯(记者李艳 实习生彭美)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不能马虎了事,近日,广州市政府出台相关规定,明确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政协提案工作中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政协提案工作细则》,按规定,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政协提案工作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有关承办单位要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根据《广州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进行处理。

  这五种情形包括:没有明确分管领导,不落实具体承办部门和经办人员的;办理答复文件质量差,退回重办仍达不到要求,草率应付、马虎了事的;接办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政协提案后对交办单位确定的承办单位有异议,但又不按规定期限提出调整意见、贻误工作的;遗失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政协提案交办件的;不按规定期限办理答复又不及时说明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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