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主任解答:法治政府有何基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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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15:44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4月20日电官方媒体今天播发国务院3月22日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在《纲要》中明确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那么,法治政府有哪些基本要求? 据新华网报道,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就此回答指出,依法治国,要求国家是法治国家,社会是法治社会,政府是法治政府。与依法治国的目标是建立法治国家相适应,依法行政的目标必然是建设法治政府。据此,《纲要》规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曹康泰指出,建设法治政府,就是要求行政机关自觉运用体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法律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要赔偿。 那么,建设法治政府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何关系?曹康泰指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是法治政府的基础。建设法治政府,必须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纲要》对如何转变政府职能、怎样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规定,旨在解决政府管理职能“越位”、“缺位”、“错位”,管理方式单一、职权交叉等突出问题,有利于理顺政企、政事关系,实现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能分开,促进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形成,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良好的体制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