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近20辆轿车 河南窃车者在北京被判无期徒刑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16:26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日电(高志海于晶波)河南省固始县农民谢泽贵、左启臣及同乡杨昌成一年之间先后流窜北京七个区县大肆盗窃轿车二十辆,包括十九辆各色桑塔纳牌及一辆捷达牌轿车。今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谢泽贵无期徒刑,分别判处杨昌成、左启臣十四年和十五年有期徒刑。 二00二年三月至二00三年三月间,谢泽贵、左启臣、杨昌成分别结伙或伙同他人,携带螺丝刀、解码器等工具,在北京市顺义、密云等区县,采用勾车门、拽点火线等手段,大肆盗窃十九辆各色桑塔纳牌及一辆捷达牌轿车,其中包括部分警车和军车。三人将盗窃的车辆销赃后,将赃款伙分并挥霍。据悉,涉案被盗车辆仅一辆起获发还失主外,其余均未追回。 此外,左启臣于二00二年三月间,将谢泽贵盗窃的机动车销售给山西无业人员李文革。李文革在明知左启臣处的机动车是违法所得的情况下,仍从该处收购六辆涉案轿车。 北京二中院经审理认为,谢泽贵、左启臣、杨昌成采用秘密手段盗窃公私财产,均已构成盗窃罪,且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左启臣明知是盗窃的赃物,仍予以销赃,又构成销售赃物罪,故依法应对三人予以处罚,并对左启臣数罪并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另外,李文革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参与收购赃物,已构成收购赃物罪,故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