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起诉银广夏虚假陈述民事赔偿 法院正式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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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17:56 中国新闻网 |
证券市场投资人诉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已由人民法院正式受理。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日分别向已经提交起诉状的原告人发送了《受理案件通知书》,并向被告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送达了《应诉通知书》和起诉状副本。据了解,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向原告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时,还同时送达了《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提起诉讼的投资人,在民事纠纷案件中,由于原告诉讼请求不适当、提供证据不充分或不符合规定以及被告没有充足的财产可供执行等因素可能带来的诉讼风险,以切实维护投资人的利益,避免其遭受新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