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出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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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1日06:42 人民网-人民日报 |
近日,北京市公安局针对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明显增多、隐藏在其中的危害首都社会治安问题屡有发生的现象,专门部署了专项查处行动。 此次查处行动主要针对四类行为:教唆残疾人、未成年人强乞强讨;在乞讨过程中公然侮辱他人、寻衅滋事、阻塞交通,扰乱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常工作或以其他方式扰乱公共秩序;谎称家乡受灾,投亲不着骗取他人同情以达到行乞目的;以乞讨作掩护,实施盗窃、诈骗、抢夺等刑事犯罪。 广州 禁止在十五类场所露宿 日前,广州市发布《关于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通告》。《通告》规定,对以下行为,将依照《广州市城市管理监察条例》和《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不听劝阻,执意在机关、学校、医院、车站、码头、机场、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外国领事馆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露宿,影响市容卫生的”,将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南京 划定禁讨区域 南京市民政、公安、城市管理、卫生四个部门日前联合发布通告规定,南京市车站、码头、机场、四星级以上宾馆周边、繁华街道以及风景旅游区、重要公共和涉外活动场所、交通要道、窗口地段等作为重点救助区域,并明确划定了具体区域范围,上述区域不允许任何形式的乞讨。公安、城管执法及有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这些场所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实施救助。对不听劝阻、影响社会秩序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福建 处罚八种乞讨 福建省公安厅最近出台《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问题加强治安管理的指导性意见》。《意见》规定,对进入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在门口进行纠缠强索硬讨不听劝阻,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的;在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进行纠缠强索硬讨不听劝阻,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等8种非正常乞讨行为,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人民日报》 (2004年04月21日 第十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