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重点检查 自查有问题可从轻处理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2日08:48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谭亦芳 通讯员/蓝岚)近日,广州市物价局将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重点检查,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放射科、妇产科、手术室、麻醉科等科室的收费项目,以及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价格。药品价格重点检查医疗机构的政府定价药品包括中标药品核定价格。 笔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此次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重点检查是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的有关要求开展的,检查时间从4月15日至6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据悉,此次重点检查的范围包括医疗单位(含对外提供医疗服务的军队、武警等医疗机构),社区卫生院也列入检查重点;药品生产、销售企业,特别是大型连锁药店;药品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血站等与医疗服务和药品有关的部门和单位。检查时限为2003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价格行为,对重大价格违法案件的查处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药品价格的检查重点是:经营者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擅自定价;医疗机构不执行中标药品核定价格;经营者推迟药品降价时间;药品招标的组织者违反规定乱收费;医院自制药品或药剂违反价格政策规定;药品经营中的价格欺诈行为等。 另外还将检查血液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医疗机构医药价格不按规定公示和药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重点检查公示制度是否建立,是否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是否真实,特别是有无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列入公示内容的行为。 市物价局强调,对有关单位在自查中发现问题的可从轻处理。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较坏的典型案件,则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五一举行价格咨询活动 本报讯(记者/谭亦芳 通讯员/蓝岚)笔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5月1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广东省物价局、广州市物价局和越秀区物价局将联合在广州市政府正门广场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就价格、收费问题接受咨询并受理价格投诉举报,欢迎广大市民前往咨询、举报。 据介绍,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实施6周年,也是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价格成本调查机构成立20周年,本次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是为宣传《价格法》而举办的。届时,各物价局的有关人士将在现场派发宣传资料,就价格、收费问题接受咨询并受理价格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