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资源开发生态环境监管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2日09:58 中国环境报 |
小王 本报讯 为防止资源开发不当造成新的重大生态破坏,日前,河北省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 河北省首先从建立和加强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机制入手,要求各地积极探索对资源开发项目特别是一些中小型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的全过程监管,针对当地资源开发的方式和模式,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生态环境监察管理工作办法。 河北省要求凡是对当地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开发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均应对项目选址的生态环境现状、施工和运营后的影响范围、程度进行论述,并提出具有针对性和易操作性的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对各种涉及外来物种引进的开发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要规定一旦发生物种逃逸和入侵情况时的处置预案。对有可能产生地质灾害的建设项目,还应按有关规定开展相应的地质环境评价。 为加强对资源开发过程的环境监管,该省还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资源开发项目的日常巡查,对各自然保护区中与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建设开发项目、位于各类水源地的畜禽养殖场、加工厂以及按规定属于禁采区的各种采矿企业,要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