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管部门扩大非现场执法异地处罚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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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3日00:01 人民网 |
人民网北京4月22日讯记者日前从交管部门了解到,自2004年4月22日起,当事人对机动车档案内记录的非现场违法记录无异议的,可以到本市任意区县交通支、大队接受处理;当事人对非现场违法记录有异议的,仍需到违法行为发生地的交通支、大队接受处理。交管部门有关人士强调指出,非现场执法做为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一种有效发现和处罚形式,近几年来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次进一步扩大非现场执法异地处罚范围是为了更好地方便群众,今后,交管部门还要不断加强非现场执法的力度,以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提高广大司机的自觉遵章守法的意识。(江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