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犯消费不满终有“娘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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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3日06:23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记者许尽义通讯员沈思新)以后,服刑人员要是对自己的生活消费不满,可以向消费维权监督站投诉!昨日,镇江监狱举行“服刑人员消费维权监督站”揭牌仪式,标志着江苏首家设在监狱里的服刑人员消费维权站正式成立并运作。 据了解,服刑人员除基本生活由监狱根据法律规定予以保障外,其他日常消费品要由自己个人以“划账”的形式出资购买。虽然服刑人员是特殊的“消费者”,但他们的合法权益仍要维护。镇江监狱在与社会“同质同价”、“零利润”供应商品的基础上,又实行监狱与服刑人员消费品供应完全脱离,公开招标。此次在全省监狱成立服刑人员消费维权监督站,是实现服刑人员消费维权经常化、制度化的又一重要举措。 该市消费者协会孙玲清秘书长指出,设立服刑人员消费维权站有利于促使监狱工作向更加文明的方向发展,保护特殊人员的正当消费权益。 《江南时报》 (2004年04月23日 第十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