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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名业主告规委程序不合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4日02:51 京华时报

  作者: 邹桂 梁原来源:

  本报讯(记者邹桂梁原)在没有进行听证的前提下,原定建幼儿园、办公室及变电室的地方突然要盖洗浴中心,昨天富润家园149名业主将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告到海淀法院。庭审中,市规委律师不但没有正面回答审判长关于“变更程序是否合法”的问题,还被原告代理人问得哑口无言。

  原告代理人称,149名业主于2000年5月至2002年11月底,购买了由北京富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海淀区学院路14号开发建设的“富润家园”房地产项目。去年11月住户得知,市规委于2002年12月26日变更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将7号楼规划用途变更为“商业、变电室”,且这份变更是基于海淀区教委出具的一份“配套意见书”。业主还获悉,富润公司已将7号楼整体售出,买主打算在此开设“洗浴中心”。业主们认为,市规委在没有召开业主“听证会”的前提下,根据一份并没有法律效力的意见书来改变原规划,属于程序违法,故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变更后的规划许可证,并确认原规划许可证。

  对此,市规委当庭出示了当初审核并核发富润家园规划许可证时消防局、人防办等部门的批复,以证明其变更合法。市规委律师说,当初征求教委的意见,教委出具了“配套意见书”,认为该小区配套幼儿园面积太小不易办学,才将幼儿园变更为商用,而且开发商正在为业主解决孩子上学问题。“我们不可能每一个变更都进行听证,也不现实”,“将幼儿园变更为商用,在整个规划建设审核中只是一种小的变更,这种细小变更不需要做任何听证”。原告代理人紧接着发问:“那被告能提供一个变更规划的法定程序吗?细小变更不要听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你们的标准是什么?”审判长也问道:“开发商提出变更的部分只是原规划作为幼儿园的700平方米,为什么规划委员会将整个7号楼都变为商用?”市规委律师一直沉默不语。

  庭审结束时,法院以双方分歧太大为由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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