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加爵一审被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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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5日02:31 重庆晚报 |
新华社电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4日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马加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加爵,今年22岁,系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物技术专业学生。2004年2月上旬,马加爵在云南大学鼎鑫学生公寓与其同学唐学李、邵瑞杰、杨开红等人为琐事争执,认为邵瑞杰、杨开红等人说自己为人差、性格古怪等,并认为自己在学校的名声受到诋毁,原因都是邵瑞杰、杨开红、龚博等人所致,感到很绝望,于是决意杀害邵瑞杰、杨开红、龚博,因担心同宿舍的唐学李妨碍其作案,于是将4人一起杀害。(相关报道详见7版)网络编辑:孔祥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