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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线上车不让人 重罚200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5日04:48 天府早报

  《道路交通安全法》5月1日实施,“违章”变“违法”要付高代价

  早报讯(记者马黎明) 昨(24)日下午,成都交警二分局民警对驾驶员的陋习违章行为进行了整治,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闯红灯、经斑马线不停车让行的驾驶员将付出比现在高几倍的经济代价。

  行人闯红灯最高罚50

  违章直击:昨日下午3时23分,人民北路一段西藏饭店路口。一男子在红灯闪亮的情况下,快步朝斑马线走去,刚到路中央,被交警请到了路边。这位自称何波的男子慌忙解释道,因为有急事闯了红灯。一分钟后,一位太婆同样以没有车子过斑马线的理由闯了红灯,两人都受到了民警的口头警告。

  交警点评:根据现行法规规定,行人违反通行规定的,处5元以下罚款或警告;而《道法》第八十九条明确规定,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斑马线上先让行人通过

  记者亲历:下午3时40分,人民中路白家塘路口。这个路口没有设置红绿灯,记者在近10米长的斑马线上左躲右闪花了30秒钟的时间才通过,大部分车辆见有行人在斑马线上,仍快速通过,还不时闪灯、按喇叭催促行人。一位年轻女子带着孩子过街时,在路中央站了足足一分钟才通过。

  交警点评:按照现行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标线指示的,将受到5元罚款,并处吊扣驾驶证一个月的处罚。而《道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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