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农业科学院原院长刘定富涉嫌受贿公开受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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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5日18:32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4月25日电(晓亮齐苏)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原院长刘定富(正厅级)因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关照”他人,在6年时间里先后18次收受他人“感谢费”、“拜年费”、“出国购物费”等共27万余元人民币、3000元美金。23日,武汉市中级法院开庭公开审理了刘定富涉嫌受贿一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3月,武汉市新洲区建筑总公司项目经理陈某得知省农科院41号宿舍楼基建工程正在招标,便到刘定富家说明了想请刘在承接工程投标时予以“关照”的来意。离开时,陈将1万元人民币塞给刘定富,刘“客气”地只收下了1000元。同年7月,陈某再次携1万元到刘家只遇到刘妻,他便表明了上门是对新洲公司能“中标”表示“感谢”的来意,刘妻收下此款后转告了刘定富。2001年7月,陈为了能继续承接到省农科院的基建工程,再次将8万元人民币“进贡”到刘家。 其实,刘定富早就利用职务之便在伸“贪手”:早在1996年底,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市江南支行营业部经理吴某找刘定富引存资金,吴答应后,吴赶紧奉上5000元现金表示“感谢”。后从1997年2月开始,经刘定富同意,省农科院在该行累计存款逾2000万元。 另据查,省农科院下属单位一名主任为了得到“刘院长”的关照,先后送给刘25000余元的款物。期间,因刘推荐,该主任被评为湖北省范围内的“优秀农业科技工作者”。 2003年5月7日,湖北省纪委在对其进行审查前,刘定富因得知陈某、胡某等行贿人正在接受司法机关审查的“信息”后,为掩盖罪行而将大部分赃款退给了行贿人。同年12月16日,刘被依法逮捕。 据了解,现年47岁的刘定富为全国仅有的18名农学博士之一,2001年被评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刘定富受贿之事东窗事发后,不少业内外人士不禁为之扼腕叹息。 |